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激励作用,根据浙越学字〔2020〕53 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当前实际情况,予以修订完善。
一、负责部门
酒店管理学院学工办、学生事务发展中心
二、测评对象
酒店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三、测评依据
综合素质由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三个方面组成, 在综合素质总积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 25%、50%、25%。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25%+业务素质×50%+人文素质×
25%。
四、综合素质表现浮动分统计流程及注意事项
具体见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浮动分细则》
五、加分评定标准
(一)思想道德素质(满分为 100 分)
思想道德素质由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学习态度、集体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素质五部分组成。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由基础分和浮动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为 70分,浮动分酌情认定,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 100 分,低于 60分者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优评奖资格。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基础分的基本要求:
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能明辨是非,弘扬正气,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
品德修养: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养成具备与成功的应用型外语人才相一致的文明习惯和礼仪风范;能尊重劳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区义工等公益活动。
学习态度: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不迟到早退旷课, 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分阶段人才培养目标。考风良好,考试不舞弊。
集体团队意识: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他人和社会服务;具有尊重他人、倾听他人、与他人和谐共处、善于沟通、团结协作、信守承诺的处事风格,有懂得感恩、忠诚负责、追求进取的积极向上的态度。
身心健康素质:身体素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标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合格;心理素质指具有正确判断事物、认识事物, 能主动适应职业岗位的自制力、自信心和进取心;具有能承受困难和
挫折的能力,不怕吃苦、勇于承担工作的意志力和应变力。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浮动分的基本标准:
具体见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浮动分细则》
(二)业务素质(满分为 100 分)
业务素质由学习成绩、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组成。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记载为准,学习成绩测评主要指必修课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专业技能以技能证书的获得、专业实践和专业竞赛获奖为测评标准,业务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 100%,低于 60分者,取消当年一切先进评优评奖资格。
学习成绩测评分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课程门数,注
公共选修课程除外;
五级记分制转化为百分制记分分别为:优秀 90 分,良好
80 分,中等 70 分,及格为 60 分,60 分以下为不及格;
不及格者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考试作弊者该成绩以零分处理;
课程成绩与绩点关系转换表
绩点 | 4.0 | 3.7 | 3.3 | 3.0 | 2.7 | 2.3 | 2.0 | 1.7 | 1.3 | 1.0 | 0 |
百分制 | ≥90 ≥100 | ≥85 <90 | ≥82 <85 | ≥78 <82 | ≥75 <78 | ≥70 <75 | ≥66 <70 | ≥62 <66 | ≥60 <62 | 60 | <60 |
五级制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
二级制 | 合格 | 不及格 |
业务素质测评浮动分的基本标准:
具体见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浮动分细则》
(三)人文素质(满分为 100 分)
人文素质由由创新创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包括安全防范素质)组成。
人文素质测评分由基础分和浮动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为 70 分,浮动分酌情认定。人文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 100分,低于
60 分者,取消当年一切先进评优评奖资格。
人文素质测评基础分的基本要求:
职业发展能力:学生具备一定的职业发展规划能力,能够在不同时期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完成职业规划课程,并积极参加校内外职业规划各项比赛或活动。
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在学习、工作、创业、科技和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科研能力。
社会适应能力(包括安全防范素质):学生积极参加校内 外各项活动,并在学校、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班级、学生助理、教官队等岗位上,能够立足本岗位积极做好工作或组织开展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能力。
人文素质测评浮动分的基本标准:
具体见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浮动分细则》
六、补充说明
为保证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平性,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班委及学生组织指导教师、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测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班级同学的考核工作, 客观上报统计结果。
综合测评统计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资格。
综合素质测评浮动分细则以(202006◇30 -4版)为准。
4. 本办法(202006◇30版)(修订)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实施,由酒店管理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原文件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