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版-4)
1.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3 名班干部,3 名学生代表组成;
2.测评小组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办
法》对班级同学的思想道德基础分和人文素质基础分进行检查核实和评定;
3.班级同学按照《越秀酒店管理学院综合测评浮动分细则》的有
关加分规定,并认真阅读“参考模版”,仔细填写《越秀酒店管理学
院综合素质测评表(个人)》中“个人填写”表中“黄色框”,填写后
将自动生成“个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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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上报的加分事项,需提供证明材料,由测评小组严格审核,加分与证明材料需要一一对应,
并向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插入在《越秀酒店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
评表(个人)》中“证明材料区域”表中;
5.团支书或班长将每位同学的“个人汇总”复制,粘贴至“班级
公示表”;
6.个人上报的加分事项的时效性:每学期或每学年统计一次,具
体按学院公布的实际时间段为准,加分事项在本时间段内方可加分;
7.测评材料(个人测评表与班级公示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并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学生事务发展中心科技部(邮箱),由科技部进
行汇总与初审,学工办成立综测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8.经审核后反馈班级,公示期间可提出疑问,经核实方可修改,
公示期后不予修改。
9.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期末)统计一次,具体时间以学工办
通知为准。
综合测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测
评的结果将是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推优入党、优秀毕业
生等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希望大家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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