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演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8浏览次数:10


 虚拟演播室是一种独特的微课视频制作技术,主要满足于教师日常网络课程教学录制、教学直播和学生比赛视频录制等使用。为了规范师生使用行为,保证虚拟演播室的正常使用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虚拟演播室设置有专门的管理员教师,主要负责演播厅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管理员教师需熟练掌握虚拟演播室的操作流程,并为使用者提供简单的指导和培训。

  3. 管理员教师需定期检查演播室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包括演播室摄像机、音响设备、主机设备和系统软件等。同时,需定期清理演播厅设备系统上非必要软件和视频,保证系统储存空间。

  4. 如有师生需借用本虚拟演播室,则须填写“虚拟演播室借用登记表”,交由管理员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5. 任何人使用演播室设备前,必须向管理员教师或实训教师了解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以免造成设备的损坏。

  6. 在虚拟演播室操作过程中,不得私自安装软件。如设备出现故障,请及时向管理员教师报备并了解解决方式。

  7. 在虚拟演播室操作过程中,如果出现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照价赔偿。

  8. 在虚拟演播厅录制完成后,使用者需将相关录制视频和音频资料及时拷贝并保存至个人的U盘、云盘等储存空间。同时,将相关视频资料从演播室系统储存空间中清除,本演播室不作保留和保管。

  9. 在虚拟演播室录制结束后,使用者需按操作关闭相关设施设备,切断电源,并按原定位置将相关设备存放整齐。

  10. 在录制结束后,需待管理员教师或其助理检查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后,方可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注销。